关于加快推进红山文化遗址申报世界
文化遗产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
(2018年5月10日)
红山文化遗址是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重要考古证据。2012年9月,按照刘云山同志批示意见,国家文物局将牛河梁遗址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的红山后遗址和魏家窝铺遗址合并为“红山文化遗”联合申报项目。两市政府于2014年6月签署《联合“申遗”备忘录》,期间两市政府领导和文化部门多次进行沟通,积极推进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目前即将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一、朝阳市“申遗”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国家文物局《世界文化遗产申报规程》要求,地方政府首次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须向国家文物局提交《申报文本》、《地方专项立法》、《保护规划》、《地方政府关于利益相关者协调情况说明》、《省政府对申报项目的支持意见》等5项文件。朝阳市完成情况如下:
(一)申报文本。与赤峰市政府共同委托清华大学,于2017年11月完成了对两市三个遗产地申报文本初稿的整合编制工作,现正在修改过程中,计划2018年9月完成编制工作。
(二)地方专项立法。辽宁省人大已于2010年3月26日审议通过《辽字省牛河梁遗址保护条例》,6月1日正式实施。
(三)保护规划。辽字省政府已于2005年公布实施《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保护规划》。
(四)地方政府关于利益相关者协调情况说明。正在与相关遗产地管理机构沟通,帮助提供文件模板。
(五)省政府对申报项目的支持意见。上述四项工作完成后,市政府立即上报省政府审批,并出具支持意见。
二、联合“申遗”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准备工作没有完成。申报文本编制工作尚未完成,无法启动申报工作。
(二)市级联合“申遗”工作机制不到位。两市政府有关领导虽多次会面沟通推进工作,但尚未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联合“申遗”工作机构。
(三)两省(区)政府间沟通不够。两省(区)政府尚未成立联合“申遗”领导机构和办公机构。
(四)两省(区)政府与国家文物局沟通不够。国家文物局把各省(市、区)主要领导的积极性视为地方政府是重视“中道”工作的重要标准。两省(区)主要领导应共同到国家文物局沟通推进“申遗”工作。
三、相关建议
(一)加快究成音次中报所需的基础准备工作。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两市三个造产地的申报文本、地方专项立法、保护规划等基础准备工作。2019年3月31日前,两省(区)文化厅(文物局)按程序正式向国家文物局申报。
(二)尽快成立两市联合“申遗”工作机构。建议尽快成立以两市市长为组长的联合“申遗”工作机构,落实办公机构和责任人,定期召开会议,推进相关工作。朝阳市政府近期对市“申遗”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一次调整。
(三)积极争取辽宁省政府成立“申遗”领导机构。朝阳市政府近期向省政府专题汇报“申遗”工作,积极争取尽快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申遗”工作领导机构。
(四)推进两省(区)政府成立联合“申遗”领导机构。
朝阳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尽快与内蒙古自治区沟通,成立两省区)联合“申遗”领导机构及办公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五)加强两省(区)政府与国家文物局的沟通。两市政府积极推动两省区)主要领导适时到北京共同争取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和国家文物局支持,确定“红山文化遗址”申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