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0日,赤峰市副市长周金桩和朝阳市副市长张东群共同主持会议,专题研究推进红山文化遗址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会议听取了赤峰和朝阳两市文化(文物)部门关于联合“申遗”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针对世界遗产委员会“申遗”规则调整、国内“申遗”形势变化、国家文物局对红山文化遗址“申遗”工作有关指导意见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达成了进一步全面加大红山文化遗址联合“申遗”工作力度的共识,确定了力争2019年进行国内申报的工作目标。
两市政府联合议定:
一、加强行政推动。尽快推动两省(区)政府、文化厅(文物局)、市政府分别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联合“申遗”领导机构,制定工作会商制度,加强对联合“申遗”工作的领导统筹和指导协调,及时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辽宁省人民政府汇报取得支持,加强与国家文物局的沟通联络。
二、加强技术推动。两市政府要协调两省(区)文化厅(文物局),尽快成立联合“申遗”专家指导委员会,共同聘请有关世界遗产专家和权威考古专家对联合“申遗”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三、加强宣传推动。两市政府要加强宣传工作的互动,一方面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在国内外媒体上做好红山文化遗产价值的宣传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对联合“申遗”工作的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社会公众保护文化遗产的自觉性。
四、加强基础工作
1、申报文本。两市政府要尽快协调本省(区)文化厅(文物局),联合邀请有关专家,召开红山文化遗址申报文本评审会,出具专家评审意见,形成申报文本终稿。并按国家文物局《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节点,按程序组织申报。
2、项目建设。两市政府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区)各类资金对红山文化遗址保护工作的支持。按照统一标准,做好两市三个遗产地的价值研究、监测体系和展示体系建设、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
3、保护管理。两市政府要按照世界遗产管理标准,加强遗产地保护管理和机构建设,在人员编制和经费方面给予必要保障。要确保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受破坏,确保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风貌绝对安全。
参加人员:
赤峰市: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刘兴飞,赤峰市文新广局党组成员、市文物局副局长陶建英,赤峰市历史文化遗产研究院副院长郭勇,红山区文体旅游局局长王领,红山区文体旅游局党组成员赵爱民
朝阳市:朝阳市文广新局局长曹昶、朝阳市文广新局副局长兼文物局局长王永辉、朝阳市申遗办专职副主任吴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