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文化遗产风险防范 神户-东京宣言

神户/东京文化财产风险防范国际研讨会的与会者,

 

认识到全世界的文化遗产

l 既包括可移动的形式,也包括不可移动的形式,它们一起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l 是个人和社会进行确认、延续、记忆的基本来源,因为其多样性而变得丰富;

l 是不可更新的资源,保存它们的目的是保持并显示人类奋斗和表达方面的重要证据,它们属于广泛意义上安全、健康、有意义生活的范围;

l 和人类生活一样,由于受到紧急情况所带来的威胁而处于危险状态;

l 由所有人共同分享,因此保护它们也是所有人的责任。

 

确认提高文化遗产风险防范的措施涉及下列内容:

l 通过下列方式,加强在国际、地区、国家、地方层面上的合作框架:

- 提高负责灾难防范和文化遗产公民、非政府组织、政府间组织、政府间的协作;

- 紧急情况发生前、发生过程中、发生后,为防范、响应、修复制订综合战略;

- 对位于应急基础设施内的文化遗产地点进行加固;

- 通过系统监控、定期维护、风险评估、适当的预防保护,减少由于自然力或人为活动对文化遗产所造成的风险。

l 通过一些国际倡议,尤其是蓝盾所采用的方法,巩固濒危文化遗产的活动和机制,以便:

- 在“草根”(即国家)层面建立起支持;

- 通过制订适合其背景的国家模式,让这些方法适当地的情况;

- 把模式和试点项目结合起来,共享经验与知识;

- 制订一个集中在五个方面需要(基金、紧急响应、文件和研究、教育和培训、认识)的风险防范计划。1  

 

考虑到在神户/东京研讨会讨论中所确定的下列需求:

l 需要加强在国际、地区、国家、地方层面的合作框架,方式如下:

- 完善灾难规划中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和行政规定;

- 在风险共享地区,加强对风险防范活动的协调;

- 提前制订出现紧急情况时需要使用的原则和参考资料;

-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加强对技术能力和资源的共享;

- 鼓励出现紧急情况处理受到损害的文化遗产时,适当地使用保护原则和标准;

 

l 通过下列方式,需要在国际、地区、国家、地方层面就下列领域2加强并制订计划倡议:

基金

- 增加文化遗产风险防范的可用资源,提高国际、地区、国家、地方层面的资源共享机制。

 

1. 注:这些计划领域反映了在《蓝盾风险防范计划》(见本宣言末尾部分“定义”下的“蓝盾”)内(机构间特别任务小组所建立的框架(UNESCO(联合国教育、科学、与文化组织)-ICOM(国际博物馆协会)-ICOMOS(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CROM(国际文化遗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ICA(国际档案协会)-IFLA(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IDNDR(国际减灾十年)、欧洲理事会、和国际与地区级别的组织)。

2. 见脚注1。

 


 

紧急响应

- 增加在国际、地区、国家、地方层面文化遗产紧急响应的优先度;

- 尊重文化遗产的价值,努力符合政府和市政部门所制订的公共安全标准。

 

文件和研究

- 灾难发生前、发生过程中、发生后,加强对文化遗产文件记录系统的妥善使用;

- 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技术、途径、和紧急情况下减轻损害的研究。

 

教育和培训

- 加强对濒危文化遗产所涉及的、相关所有团体的教育和培训。

 

认识

- 提高把风险防范和管理的政策、步骤、计划纳入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

 

因此,[与会者]就机构间特别任务小组、参加这个任务小组或同意其目标的组织制订的下列战略和行动提出建议:

 

l 为了加强在国际、地区、国家、地方级别上的合作框架:

- 鼓励国家政府把对文化遗产的关心纳入到灾难规划和相关政策中;

- 鼓励并支持建立诸如蓝盾专家组之类的国家级协调委员会,由来自政府、政府间、和非政府的专家和社会组织的代表组成;委员会同时还具有文化遗产和风险防范方面的专业知识;

- 促进在国家层面使用合适的风险防范模式;

- 按照《文化遗产风险防范宪章》中的格式确定并编纂适当的文化遗产(可移动的和不可移动的)风险防范原则,解决下列问题:

— 灾难前和灾难后的检查/加固/文件记录情况;

— 风险防范、预防、和减轻;

— 确定决策等级;

— 加强对现存结构的保持和翻新;

— 促成以灵活方式使用代码/标准和详细目录。

- 加强IATF(机构间特别任务小组)参与组织(和其它相关组织)的支持义务,为了在相关领域采取预防措施,把IATF及其有关目标付诸实施;

- 加强对专家网络的建立和妥善使用;

- 加强对该领域地区交流和协作活动的支持与鼓励;

- 为了加强对受到损害文化遗产的处理和保护,支持并积极鼓励实施按照红十字会模式提出的国际倡议;

- 结合修复方法、根据红十字会精神所制订的上述模式、机构间特别任务小组的预防方法,制订文化遗产风险防范的国际综合框架。

 

l 为了加强并制订下列领域3国际、地区、国家、地方层面的计划倡议:

基金

- 增加风险防备的资源,尤其是通过建立一个诸如保证基金有效分配和补充的国际信托基金来进行;

- 保证在跨国金融机构所提供资金的发展项目内制定文化遗产的风险防范措施;

- 保证在该范围内研究和培训基金的适当水平;

- 加大对地方努力的支持(通过当地非政府组织和/或非盈利组织进行),提高基金与当地需要之间的比例。

 

紧急响应

出现紧急情况时,保证可以把保护措施延伸到文化遗产最广阔的可能范围:

- 保证事先了解沟通网络的流程,包括指挥链结构和应急规划中的平行备用系统;

- 把媒体动员成进行风险防范、响应、修复中文化遗产所在地公众认知的一支积极力量;

- 通知1954年《海牙公约》的缔约国和其它国家是否可以与国际蓝盾委员会(ICBS)进行接触,以及其成员机构和相关组织对预防性措施和紧急响应活动建议的可获得性。

 

文件和研究

- 加强对文化遗产性质的记录,目的是增加紧急情况下对其质量和保护需求的了解;

- 创建并巩固风险评估和灾难规划活动中有预警的、条理分明的数据库和信息系统;

- 采取系统性的方法把紧急情况下文化遗产的损害或损失形成文件;

- 制订一个国际研究日程,确定该领域研究的优先顺序,分配合适的资源。

 

教育和培训

- 在现有教育系统(包括大学网络)、机构框架、和文化遗产与灾难防范领域内加强教育和培训活动的结合;

- 促进实用培训手册、指南、和其它教育材料的连续编写、使用、和普及;

- 通过国际论坛和其它沟通方式,提高对文化遗产风险防范经验和实务进行系统交流的可能性;

- 保证专门的地区或国际培训中心开展适当培训活动所采用的协调方法。

 

认识

- 为了有利于有效的文化遗产风险防范并达到其要求,提高所有相关方(遗产专家、遗址管理者、政策和计划的行政管理者、政治家、财产所有者、占有者和使用者、军人、志愿者、媒体和公众)的敏感度;

- 制订有效的紧急响应机制的过程中,增加对心理因素和身体因素的认识;

- 根据对可移动文化遗产和不可移动文化遗产的适当保护和预防性保护,增加使用方法;

- 增加对风险防范、评估、减轻的传统技术和实务的赞赏和使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