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次参阅文件红山文化调研报告2020

赤峰市红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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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赤峰市红山文化遗址群保护条例》

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为进一步弘扬红山文化,提升红山文化遗产资源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地位,提升我区城市文明软实力,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计划决定对《赤峰市红山文化遗址群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调研。

2020年4月28日、29日,红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洪榛带队,组织市区两级15名人大代表 ,对红山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之前,调研组对《条例》进行了学习,红山文化博物馆馆长林洋对红山文化发现、发掘、保护、利用及在中华文明进程中的历史地位进行了讲解。调研组实地视察了红山文化魏家窝铺遗址,参观了红山文化博物馆,听取了文化旅游体育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做的工作汇报,听取了发改、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农牧水利、林业等部门及遗址所在地东城办事处配合做好红山文化遗址群保护工作的情况介绍。代表们就红山文化宣传、保护、利用及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有关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许多有价值、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红山文化在中华文明进程中的历史地位

红山文化是与黄河文化、长江中下游文化一样出现在祖国版图上的史前人类文明。它分布在西辽河流域的广袤地区,距今五、六千年的历史。是在发展中与同期的中原仰韶文化和北方草原文化交汇产生的多元文化,其内涵十分丰富,手工业达到很高水平,形成了极具特色的陶器装饰艺术和高度发展的制玉工艺。它的发现填补了中国北方文明起源的空白,实证了中华大地5000年文明的历史。证明了中华文明“多元一体、兼容并蓄、绵延不断”的总体特征。悠久的文明传承,自此不再仅仅是史书中泛黄的记忆,西辽河流域5000年文明史铸就在中华民族血脉的基石上,体现着中华民族深深的文化自信,将中华文明史提前了1000多年。

二、红山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条例》基本情况

《条例》出台后,区人民政府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大文物保护经费投入力度。近年来,区政府利用国家专项资金和本级资金9367万元,加强红山文化遗址群的保护。先后完成了红山文化博物馆建设,魏家窝铺遗址600平方米的保护展示工程,306国道到魏家窝铺遗址公路铺设,实施了红山遗址群、魏家窝铺遗址安防工程,完成了红山文化遗址群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遗址界碑的设立和围封保护工作。同时,区政府以红山遗址群为核心,启动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拆迁征收工作,采取政府补偿租用的方式征用了魏家窝铺遗址周边的农用耕地,解决了影响遗址环境和景观的问题,遏制了因遗址层浅而遭到破坏的现象。

(二)加大文物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遗址群内盗采盗挖行为。

与遗址所在地镇街签订文物保护责任状,将文物保护工作提到区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办法,对文保区域开展常态化专人巡守,配备监控系统,实现了红山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视频监控全覆盖。

加强文物保护执法监管力度,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相关镇街加大对文物保护执法力度,特别是对在遗址群内盗采盗挖、遗址周边私搭乱建、私设墓地、私建大棚现象发现一起严厉打击一起,确保国家重点文物安全完整。

(三)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力度。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与自然遗产日、草原文化日等活动加强对《条例》的宣传。采取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制作图片展板、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宣传红山文化。

(四)加强文物保护管理队伍建设。区政府在机构改革时保留了文物局机构设置,增加了人员编制,公开招录文物管理人员,使文物管理工作得到加强,人员业务能力得到提高。

(五)开展了红山文化申遗工作。为了更好地保护红山文化,2011年6月,赤峰市成立了“申遗办”,红山区政府也成立了申遗工作领导小组。

三、红山文化遗址申遗进展情况

《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红山文化遗址群保护管理机构应当运用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展示工作,增进公众对红山文化遗址群的认识和了解。红山文化申遗是为了更好地宣传红山文化,是红山文化保护的新起点。为此,赤峰市自2011年开始了红山文化申遗之路,目前申遗工作正在推进。

(一)完成红山遗址群、魏家窝铺遗址各类规划文本编制工作。《红山遗址群文物保护规划》和《魏家窝铺遗址文物保护规划》已于2015年上报国家文物局待批。魏家窝铺遗址完成了四个年度(2009-2012)考古发掘工作,发掘报告初稿已经完成。《赤峰红山后》发掘报告已翻译并印刷出版。

(二)文本编制工作有序推进。2012年赤峰市,朝阳市联合与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了前期技术咨询合同。2015年12月,赤峰市政府与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签订《红山文化遗址申遗中文版文本编制技术咨询项目合同》。2016年3月,赤峰市、朝阳市与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组商定了红山文化申遗文本编制工作任务。目前文本初稿已编制完成。

(三)着手开展周边环境治理和基础建设工作。《红山遗址群环境治理方案》、《魏家窝铺遗址环境治理方案》已编制完成。红山景区环境治理规划初步设计已进入修改完善阶段。

(四)高层互动,学术推进,专家助推申遗进程。2014年6月,赤峰市政府与朝阳市政府共同签订了《朝阳市政府、赤峰市政府红山文化遗址联合申遗工作备忘录》。2014年11月,赤峰、朝阳两地组织召开红山文化遗址联合申遗遗产价值分析论证会,确定了红山后遗址,魏家窝铺遗址、牛河梁遗址作为申遗的遗址点,明晰了红山文化遗址的突出价值,确定了申遗路径。2016年3月,赤峰市和朝阳市与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组商定了红山文化申遗文本编制工作年内任务。2017年3月,赤峰市政府和朝阳市政府在北京联合主办了“红山文化遗址世界文化遗产价值国际专家研讨会”,进一步阐释了红山文化遗址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增进了国际遗产领域专家对红山文化的认识,使红山文化遗址价值的研究与讨论进一步融入国际语境。

(五)立法工作已经完成。《赤峰市红山文化遗址群保护条例》于2016年12月1日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六)取得了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赤峰市连续举办了十一届红山文化高峰论坛,成立了红山文化研究院,出版了《红山文化研究》《红山文化概论》等十余部专著,《红山文化•契丹辽文化学刊》已开始发行。

四、红山文化遗址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情况

《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市、红山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托遗址建立遗址公园。”目前,红山遗址群已列入内蒙古自治区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尚未批准。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物保发〔2009〕44号)中的有关规定,已编制《红山遗址群文物保护规划》和《魏家窝铺遗址文物保护规划》,已上报国家文物局待批。

五、对红山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赤峰市红山文化遗址群保护条例》情况的综合评价

自2017年1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区人民政府逐年加大对红山文化宣传、保护、利用力度,投入资金逐年增加,专业人才不断引进,硬件建设从无到有,为红山文化以实物形态展示给国人、展示给世界发生了凤凰涅槃的质变。特别是红山文化申报世界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启动,为弘扬红山文化在中华民族文明史中的地位,向世界展示五千多年前中国北方西辽河流域史前文明将搭建起重要的平台。

虽然我们在红山文化宣传保护利用等方面已经做了一些工作,但与辽宁朝阳建平县相比,我们在红山文化保护宣传利用方面仍有很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赤峰红山文化遗址是1921年首次发现,日本人在1933年发掘,1954年成为“红山文化”命名地,2006年被命名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申报内蒙古自治区考古遗址公园,至今未获批,赤峰红山文化博物馆于2019年建成;辽宁朝阳建平县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1981年发现,1983年发掘,1988年被命名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建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2012年建成牛河梁遗址博物馆。

从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配备看,我区编制是6人(已满),其中专业人员4人,工作人员2人;辽宁朝阳建平县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有人员50人,其中专业人员10人,工作人员40人。

六、贯彻执行《条例》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是缺少顶层设计。目前,虽然已经完成《红山遗址群文物保护规划》、《红山遗址群环境治理方案》、《魏家窝铺遗址文物保护规划》和《魏家窝铺遗址环境治理方案》,并于2015年上报国家文物局,但至今仍未获批。如何在保护第一的前提下,采取哪些具体形式加大力度宣传利用好红山文化,让中华优秀的历史文化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在这方面还缺少高层专家的意见。如红山国家文化公园如何建设?魏家窝铺遗址如何展示?如何获批、建设内蒙古自治区乃至国家红山文化考古遗址公园等都需要倾听专家的意见,做好顶层设计,这些工作都亟待开展。

二是红山文化知识的普及工作潜力巨大。红山就在我们身边,作为“红山文化”的命名地,我们作为红山人的子孙,对红山文化五千年的文明史了解的不多、宣传的不够、懂的太肤浅,没有形成全社会保护宣传利用红山文化的浓厚氛围。

三是红山文化博物馆馆藏文物不足制约着红山文化品牌的打造。目前展出的文物大部分是从收藏者手中借来的,一部分是个人捐赠的。目前所展示的文物数量少、品味低,不能使红山五千年的历史文化得以充分的展示。

四是红山文化申遗工作还需继续加力。自2012年申遗至今,四任市委书记和市长没有中断申遗工作,特别是今年的市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了加大红山文化申遗步伐的任务。虽然红山区在申遗工作中不是主要力量,但是申遗的一些前期工作我们还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如《红山遗址群文物保护规划》、《魏家窝铺遗址文物保护规划》已于2015年上报国家文物局,5年过去现仍在待批,魏家窝铺遗址考古发掘工作已结束8年,正式发掘报告至今还未出炉,2016年3月商定了红山文化申遗文本编制工作任务,4年过去,目前仅完成文本初稿,专家论证工作仍在等候。此外,申遗必备的文本,如介绍红山文化画册、影像资料等工作还没有纳入议事议程。

五是资金投入少,专业人员配备不足。在红山文化遗址群保护方面,区人民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配备了一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保护资金纳入了政府预算,但从人员配备和资金投入总量来看,我区与牛梁河红山文化遗址地区相比还需加强。

七、对更好地贯彻执行《条例》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让红山文化保护宣传利用高起点、高水平。建议就红山文化保护宣传利用召开征求专家意见会,把专家的意见融入红山文化保护宣传利用方案中。如赤峰红山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是否可行?如何建设?魏家窝铺聚落遗址如何展示?红山文化考古遗址公园如何打造?如何开展周边环境整治,如何绿化美化遗址周边环境等等,要广泛听取专家的意见后作出结论。

二是对内要做好红山文化的普及宣传工作。组织专家撰写介绍红山文化方面的教材,让红山文化走进校园;聘请专家为我区机关干部讲授红山文化知识,让红山文化走进机关、走进校园、走进社区。

三是对外要打造红山文化品牌,以此宣传红山文化。申遗是红山文化对外最好的宣传方式,要高度重视,继续努力,早日成功;总结经验,继续办好红山文化高层论坛;要利用好已经成功演出的大型历史剧《万古红山》,对外宣传红山文化。

四是充分利用红山文化品牌,服务红山经济社会发展。利用红山品牌,服务《国民休闲旅游纲要2013-2020》确定的研学旅行活动,欢迎各地中小学生走进赤峰、走进红山;建议积极联系国家体育总局及国家各类体育协会,争取承办国家级体育赛事,通过冠名“赤峰红山”加大对外宣传赤峰、宣传红山的力度;要鼓励有能力的文创产品开发企业,开发红山文化文创产品,通过文创产品开发,丰富旅游产品,宣传赤峰红山;学习外地经验,把赤峰的饮食融入红山文化元素,扩大红山文化影响力。

五是解决红山文化博物馆馆藏展品不足问题。馆藏文物不足,直接影响着博物馆对外宣传的质量。要多条腿走路,多形式展示,让展出丰富起来。建议根据财力,可通过购买、租借、社会捐赠增加馆藏文物;可以学习河南安阳经验,把中国社会科学院红山文化研究所,引入落户在红山文化博物馆,赤峰地区挖掘出来的红山时期的文物可免费入住博物馆;要充分利用现代数字技术、信息技术手段,多方位、多角度展示红山文化,弥补馆藏文物不足。

六是为了做好红山文化保护宣传利用工作。建议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满足贯彻执行《条例》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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