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要件及程序
(一) 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主要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十七届会议于1972年在巴黎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公约中明确规定,以下各项为“文化遗产”:
“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画、具有考古性质成分或结构、铭文、窟洞以及联合体;”
“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单立或连接的建筑群;”
“遗址: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联合工程以及考古地址等地方。”
以上三点是确定“文化遗产”的标准。
公约还规定,缔约国要保证本国领土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确定、保护、保存、展示和遗传后代。这也是要求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地应完成的对文化遗产本体开展的硬性工作指标,此外,还包括对遗产本体以外的环境的整治、恢复要求等。
根据《公约》关于“文化遗产”的定性标准,并将赤峰市辽代大遗址群与之相比对,我们认为,从历史、艺术、科学的角度看,赤峰市辽代大遗址群属具有建筑物、碑雕、考古性质成分或结构、窟洞等联合体;是人类工程以及考古地址;属于同一历史文化群体,是具有同一地域特征的系列文化遗产。从其所具有的“超越了国家界限,对全人类的现在和未来均具有普遍的重要意义”的突出的普遍价值而言,该大遗址群的永久性保护对整个国际社会都有至高的重要性。
因此,赤峰市的辽代大遗址群基本符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条件。
(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有关程序
1、文化遗产确认。选择要申报的文化遗产,需经自治区级专家组评定确认;
2、编写保护规划。由具有国家二级以上文物保护资质单位制定保护规划,并经专家讨论通过;
3、按《规划》对文化遗产实施保护;
4、编写《申遗文本》。《文本》须经专家论证通过,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国家文物局;
5、国家文物局遗产司派员对申报的文化遗产进行考察;
6、考察验收合格后,将申报单位列入国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7、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下,继续完善申报文本,进一步开展对遗产本体、周边环境的保护、治理;
8、国家文物局认为条件成熟后,则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申报文件;
9、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派专家实地考察评定;
10、世界文化遗产委员会召开大会,决定是否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二、我市辽代大遗址群申遗的利弊因素
赤峰是中国历史上契丹族的发祥地,是契丹族所建立的辽国的政治、军事、文化中心。强大的辽王朝曾在十至十二世纪雄踞朔漠209年,在中国古代北方形成了统一的格局,对以后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做出了重大贡献,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古代北方多民族社会经济文化的交融发展,对当时的世界格局也产生了巨大影响,在中国及世界历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契丹民族及其所建辽王朝的兴衰史,一直是国内外考古学界、历史学界、民族学界研究的重大课题。赤峰作为辽王朝的发祥地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现已成为国内外开展辽文化展示和研究的重要基地。
赤峰的辽代大遗址群数量众多,规模宏大,遗址类型丰富,且多数遗址群落周围分布着森林 、草原、湖泊、冰臼等和谐的自然景观,形成了独特的人类文化遗产。
下面根据我市辽代大遗址群的实际情况,说明其在申遗过程中存在的利弊因素。
(一)我市辽代大遗址群申遗的有利因素
1、赤峰拥有宏大独特的辽文化遗址群。赤峰作为契丹和辽王朝的发祥地和活动中心区域,拥有辽初建国都城-辽上京、辽鼎盛时期的都城-辽中京,有3处辽代皇帝陵园和14个辽代州城、34个辽代县址,经文物普查发现的辽代各类城址达60余座,形成了一个分别以辽上京、辽中京为中心的城市辐射网络群体。在这些城址附近,还发现了30余处大贵族墓园、9座具有重要价值的辽代佛塔和4处辽代瓷窑遗址。赤峰市的辽代大遗址群规模宏大、类型丰富、内容独特,这一系列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在国内外都是唯一的。这是我市辽代大遗址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最为有利的因素。
2、赤峰有着坚实深厚的文物保护基础。在赤峰的辽文化大遗址群中,多数遗址被列为不同级别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加以保护。其中辽上京、辽中京、辽陵及奉陵邑、辽代官窑遗址等8处遗迹先后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另有16处辽代遗迹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为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辽上京遗址还被列为“十一五”期间全国一百个大遗址保护行列。目前,所有辽代大遗址中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都建有文管所,重要的辽代遗址都有保护标志、保护范围、保护人员和档案资料。遗址所在苏木乡镇、嘎查村都有文物保护组织和保护员,并形成了专业与群众相结合的文物保护网络。
3、赤峰已初步形成辽文化文物展示和考古研究基地。作为辽文化的发祥地,赤峰市博物馆和全市各旗县区博物馆、文管所馆藏辽代文物万余件,各馆都有按地区特点布置的辽文化陈列展览内容,在全市馆藏的530余件组一级文物中,辽代文物占70%以上。近年来,我们还对全市文物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积极筹建具有代表性的辽代文化特色博物馆,从不同角度展示辽文化风貌,形成全面反映辽代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族等内容的展览系列。同时,赤峰市多年来在辽代文物考古工作中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先后发掘了辽庆陵、耶律羽之家族墓地、耶律琪家族墓地、宝山辽墓群和辽代官窑遗址,获得了一批珍贵的文物标本和资料,极大地推动了契丹辽文化的研究。其中耶律羽之墓和宝山辽墓的发掘分别被评为1992年度和1994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在此基础上,赤峰市还连续三次成功地举办了以辽文化为主要研究内容的国际学术研讨会。
4、赤峰市有着一支业务素质较高的文博专业队伍。目前,全市共有8个博物馆、11个文物管理所、1个专业考古队、1个文物商店、1个内蒙古东部地区文物养护中心、2个国家和自治区级考古工作站、185名文博专业人员,其中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占45%左右,可以说专业力量较强,特别是在考古发掘所涉及的个别技术工种中,如壁画揭取,发掘绘图等专业项目上出现了一些业务尖子,多次受聘为北京、辽宁等地考古部门工作。另外,由于近年来赤峰境内的考古发掘项目较多,通过岗位练兵培养出了一大批考古方面的业务骨干,有的已成为研究辽文化的学科带头人,这些业务力量对完成辽代大遗址群的“申遗”工作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5、局部性的辽代遗址文保规划已做出多例,具备申遗前期工作的基础条件。多年来,我市始终把辽代大遗址的保护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在实地勘察测绘、航空摇感拍摄、编制文物地图集等大量采集信息资料的基础上,先后请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等具有甲级资质的文研机构协助设计编制了《辽上京遗址保护规划》、《阿鲁科尔沁旗宝山辽墓群保护规划》、《松山区辽代缸瓦窑遗址保护规划》、《辽中京半截塔抢救性保护方案》、《巴林右旗馆藏辽代有机质文物修复保护方案》、《辽陵及奉陵邑保护规划》等等。同时,我们还于今年向国家文物局推荐阿力木图山遗址、辽黑山祭祀遗址、耶律祺家族墓地、武安州遗址、辽塔及宁昌路遗址等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向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推荐中京道松州城址、四方城遗址等为第五批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另外,市文化局计划明年提请市政府审核,公布11处辽代遗址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几年来,我市先后编辑出版了《辽代服饰》、《辽代习俗》、《辽上京文物撷英》、《辽代历史与考古》等一批辽代历史文化丛书。所有这些都对我们全面启动“申遗”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我市辽代大遗址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不利因素
1、遗址分散,周边环境较差。以辽代两京、三陵、大贵族墓园为代表的我市辽代大遗址群,主要分布在四个旗县区,多数在偏远的野外、山区,遗址分散、不集中。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存在着遗址周边环境差的不利因素,比如在辽代三个皇陵及大贵族墓园中,仅辽祖陵交通较方便,其他几处没有道路,交通极不便利,甚至车辆难以进入,对申遗工作带来很多不利因素。
2、多处遗址保护区内,尚有民居或其它建筑,均不符合申遗环境要求,仅辽中京遗址而言,该遗址保护面积14.7平方公里。自清代中叶就开始有居民进入,到目前有5个行政村,约2500户,近万口居民居住在遗址内,此外原大明镇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和三个小学亦建设在遗址内。若迁移需资金5亿元左右,时间需三年。辽上京城遗址内虽然保护较好,但城外现代建筑已进入保护范围缓冲区内,并有一条公路穿城而过,加之南侧有一季节河的洪水冲击,对遗址周边环境造成了很大影响,都需陆续进行治理。
3、部分遗址本体保存状况差。辽代三陵中,怀陵中两座皇陵位置尚未确定,根据陵园中的塌陷坑,推测两座皇陵早年被盗、已坍塌;辽庆陵中,西陵(道宗陵)塌毁,中陵(兴宗陵)部分塌毁、内存积水,东陵(圣宗陵)有盗墓分子多次进入,部分壁画被损毁。我市几处最重要的辽代文化遗产,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遗址本体保存状况差的不利因素。
4、主要遗址考古发掘工作较少,目前所揭露的遗址部分可视性差。世界文化遗产对遗址有较高的审美要求,即可视性。我市的辽代大遗址群,考古发掘工作开展的有限,多数重要的城市布局、皇陵建筑等深埋地下,缺乏感官震憾力和视觉冲击力,尚未达到应有的良好展示效果。
三、 赤峰辽代大遗址群在申遗时应达到的最基本标准
我市拥有的辽代大遗址群,是历史留给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也是世界上具有唯一性的历史人文资源,是我们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最根本、最硬性的要件,具有较大的“申遗”优势,尽管目前还存在一些不利因素,但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兴利除弊,锲而不舍地推进“申遗”工作,就会使辽代大遗址群的潜在优势转化为显性的最强实力。使“申遗”取得成功。
根据对“世界文化遗产”原真性、完整性、展示性和保护性的要求,我市的辽代大遗址群,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时,应达到以下最基本的标准:
1、建立交通网。建立辽代大遗址间的交通网,使各辽代大遗址间有便捷的交通相连接,把性质不同、位置相隔的辽代遗址用交通网在线路上连接成一个整体。
2、治理遗址环境。最大限度地恢复遗址周边的原始信息和原始环境风貌。上京城内的现代公路需改线,城外建立100米宽的缓冲带,缓冲区内的现代建筑需一律搬迁,上京城南的沙里河要进行彻底治理。中京城内、城外100米缓冲区中的村落、民居需要搬迁,整治城南老哈河冲毁部分。缸瓦窑遗址上的村落、民居需要搬迁,并在遗址周边修筑防洪坝。修建进入辽皇陵及大贵族墓园的公路,对陵园、墓园实施防洪、防渗漏工程。
3、开展考古发掘工作。对辽上京城门址、大殿址进行发掘。对辽中京城门址、内城中央大街、大殿进行部分发掘。对缸瓦窑遗址进行发掘。对辽皇陵陵门址,对已坍塌的陵墓进行发掘和保护维修。
4、加强保护管理。所有遗址必须有长期、充分的规范、机制性的保护管理措施。
5、开展展览展示工作。通过各遗址间的交通网连接,经过环境治理,运用考古发掘的方法,最终使辽代大遗址群成为一个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辽代文化遗产的园区群:辽代城市展示区——两京及奉陵邑;辽代陵墓展示区——辽代三陵及大贵族墓园;辽代制瓷业展示区——缸瓦窑窑场;辽代宗教展示区——真寂之寺、辽塔建筑。通过各个遗址上的展馆及城区的博物馆,展览辽代的历史和文物。
6、可持续开发利用。辽代大遗址群有各种各样的已存在和拟开发的使用价值,必须加强对其价值的开发利用。在对其使用价值开发利用时,要坚持可持续利用的原则,保持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原真性。
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过程,实际上是对文化遗产进行全面保护、展示的过程,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分期、分阶段进行,每个阶段都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方案等,并精心组织实施,强力推进,逐步使这一珍贵的文化遗产得到科学有效的保护、展示和利用,并进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之中。
四、近期启动“申遗”的主要工作
1、成立赤峰市辽代大遗址群“申遗”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挂帅,所涉及的相关旗县区政府,以及发改、财政、规划、建委、教育、民政、交通、土地、农业、林业、水利、旅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实质性工作机构,即“申遗”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主任由局长担任,另委派一名副局长具体负责,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4名,专项推进“申遗”工作。
2、2010年初,由市“申遗”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赤峰市辽代大遗址群申遗启动工作动员会”,会上要进一步明确“申遗”工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申遗”启动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重点明确各遗址所在地旗县区今后绝不能在遗址保护区及建控地带内做出任何建筑规划,为下一步遗址周边环境治理打下良好基础。
3、“申遗”办公室要有计划地组织有关人员赴“申遗”成功地区或正处在“申遗”预备阶段的地区进行学习考察,借鉴他们的工作经验,理清我们的工作思路,把握操作程序和工作时机,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4、积极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申报,争取每年对较大的辽代遗址进行局部考古发掘,进一步增强遗址的可视性。
5、加大契丹辽文化的外宣力度,在办好辽文化节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辽文化的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组织部分专家学者撰写有关契丹辽文化的丛书和专著,编辑出版辽代文物图录。在赤峰博物馆新馆落成后,突出辽代文物精品陈列。同时,积极推进以辽为主的特色博物馆建设,利用各种形式,扩大辽文化的宣传,为“申遗”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6、邀请国家社科院和内蒙古考古所等部门,曾在赤峰地区做过辽代遗址考古调查的专家学者来赤峰视察指导我市的“申遗”工作,广泛听取他们对“申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他们获取我市辽代大遗址的有关信息资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各辽代大遗址的文物保护方案,为编制《申遗文本》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赤峰市文化局
二00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