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赤峰市辽代大遗址群申报进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报告

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

根据《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更新<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通知>的通知》(内文物发[2011]136号)文件精神,我市已经组织筹建了以市委书记、市长牵头的赤峰市辽代大遗址群“申遗”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申遗”办公室。近期,将召开“申遗”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前期工作方案,确定申报范围。同时,根据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程序和基本要求,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督促大遗址所涉及旗县区尽快着手做好本地区辽代大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等基础性材料和文本,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赤峰市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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